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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請領證書日期。

一、本學期畢業生學位證書自108年2月15日開始領取。
(可畢業名單2月14日下午4時公告)
(上班時間早上9:00~11:50下午13:00~17:00)起請領。
二、修習科目無論是否計入畢業學分數均須成績送達到齊。
三、碩博士畢業生須完成各學系課規內容、並符合本校學則及碩博士學位考
試細則之規定,其中「碩士/博士研究生 學位論文未涉抄襲申明書」中
新增「..已使用本校圖書與資訊處提供之論文比對系統校核」作業,自
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適用,惠請參酌。
四、107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論文繳交截止日108年2月20日。
五、請依規定辦理完成離校手續流程。
六、畢業生持學生證,親自至教務處註冊組簽名領取學位證書,本人因故
不克前來,可先行寫好「委託書」簽名蓋章及學生證交由被委託人領
取證書。(被委託人請攜帶雙方有照片之證件)
七、學位證書影印本,請於領取證書當日自行影印(最多申請五份免費;
超出份數者,每份酌收工本費十元;於投幣機繳費)附收據至註冊組
加蓋單位章與「經核對無誤與正本相符」章。
若需加蓋學校關防者請依請印程序填表辦理,每份酌收工本費十元。
備 註:1.代領學位證書委託書、大學部畢業生離校手續單、
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單均可於註冊組網頁之表單下載中查詢列印。
(本校首頁-行政單位-教務處-註冊組-表單下載列印)
2.國際悠遊卡學生證須至註冊組展期後歸還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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