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度第2學期 「英文課程」、抵免相關事宜
通 知
113.3.22
受文者:各學系(學位學程)、語言中心
主 旨:112年度第2學期 「英文課程」、抵免相關事宜,請查照。
說 明:
- 110學年度起,抵免作業改為線上審核。
- 學生端https://student2.chu.edu.tw/。助理及教師請由行政資訊系統(e-Portfolio) 進入。
- 英文課程抵免學分之作業流程:
NO. |
預訂工作時間 |
作業內容 |
1 |
113.4.15(一)~113.4.19(五) |
學生至網頁填寫抵免單並上傳成績單,檔名需為PDF檔。 網址:https://student2.chu.edu.tw/ |
2 |
113.4.15(一)~113.4.29(五) |
1. 系助理或語言中心承辦員,協助確認學生填寫資料。 |
113.4.17(三)至113.4.24(三) |
2. 語言中心拉選審查教師。 3. 語言中心審核。 |
|
113.4.17(三)至113.4.24(三) |
4.主任審核。 |
|
3 |
113.4.26(五)前 |
註冊課務組彙整出個人抵免學分證明單送各學系。 |
4 |
113.5.1(三)前 |
學生至各學系確認抵免課程,並於「抵免學分證明單」上簽名,逾期未簽名者視同抵免無誤。 |
5 |
113.5.3 (五)前 |
學系將學生簽名之「抵免學分證明單」整冊送回註冊課務組歸檔。 |
- 學生應於收到抵免學分證明單後確認抵免科目學分。
- 若永久課號或學分數有誤,一律不做有誤之科目抵免。請務必確認填報內容,以免影響畢業科目或學分而造成延畢。
- 提醒各學系(學位學程)、各單位辦理學生學分抵免時,避免不合理作法,損及學生學習權益情事,且為保障學生受教權,應遵守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、「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」等涉及學分抵免之規範。
- 如有未盡事宜,請參閱本校學生學分抵免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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